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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规范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政策解读

发布时间:2025-07-14 08:39:37 作者:佚名   来源: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

  2025年7月9日,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《关于规范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,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。

  一、通知出台背景

  根据《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》(医保发〔2021〕41号)精神,国家医疗保障局逐步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,按照《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(第五批)的通知》(医保价采函〔2025〕120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医保价采函〔2025〕108号)要求,为推动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统一规范,规范透析治疗收费,结合我省实际,对现行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。

  二、主要内容

  (一)新增“血液透析费”等2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。

  1.“腹膜透析操作训练费”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院内当面接受专业人员医学指导的情况;患者居家,请医疗机构派专业人员上门提供医学指导的情况,医疗机构在收取“腹膜透析操作训练费”费用的同时,可据实加收“上门服务费”。医疗机构以录播视频、音频等方式提供非实时的医学指导,不得收取“居家腹膜透析操作训练费”。

  2.价格构成中“监测”主要指血温、血压、在线清除率、血容量监测,医院未完成全部四项监测事项的,每缺少一项在主项目价格基准上减收5元。

  (二)停用“单重血浆置换”等1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。

  三、执行时间

  自2025年7月25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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